2013年5月24日下午,以岭药业在凯旋门大酒店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以99%的通过率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。至此,以岭药业股权激励计划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全部完成。股东们对公司的业务发展、此次激励计划的细节一一询问,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对此做了耐心、细致地解答。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获得通过,表明了以岭药业全体股东对股权激励事项的支持,同时也表现了他们对以岭药业未来发展强有力的信心。

公司本次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,拟向包括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核心技术(业务)人员在内的14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计1575.5万股,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.85%。其中,首次授予权益1457.5万份(包括股票期权394.1万份、限制性股票1181.4万股),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.64%;预留118万份,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7.49%,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.21%。

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.12元/股,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.78元/股。股票行权(解锁)条件包括了对净利润增长率、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做出最低要求等条件,要求公司在2014-2016三个考核期内,相比2012年,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最低不得低于85%、127%和180%;每个考核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得低于6%、7%和8%。

公司股权激励行权(解锁)条件从制度上对激励对象提出了工作业绩要求,充分保证了公司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利益的一致。激励对象涵盖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(业务)人员,可最大程度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,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根据相关规定,自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,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,并完成登记、公告等相关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