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岭药业荣获“石家庄市文明单位”称号
2017-05-19
来源:以岭药业
近日,以岭药业喜获“石家庄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以岭药业自成立以来,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始终将安全生产和环保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,注重提升员工素养,美化公司内外环境,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回报社会,将精神文明建设很好地融入到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。
“石家庄市文明单位”与其他奖项评审不同之处在于,此奖项评审更侧重于“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”两个维度,分别从“安全生产,绿色环保,员工文明礼仪、道德风尚、内外环境、业务水平、公益活动”等角度进行综合评比。该项荣誉的取得是以岭药业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,也表明企业的良性发展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