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1年10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以岭医药科技”)的通知,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,获悉吴相君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。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1年9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以岭医药科技”)的通知,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9月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,实际出席董事9人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,监事会成员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、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
近日,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以岭万洲”)顺利通过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河北省药监局”)组织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(以下简称“GMP符合性检查”),并收到河北省药监局核准签发的《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》。